学生评价:我在加拿大蒙特利尔麦吉尔大学(McGill University)完成BCL和LLB法律学位后来到玛丽女王学院(Queen Mary),这是我在爱丁堡大学法学院(University of Edinburgh)留学的第三年。在学习期间,我在诺顿罗丝富布赖特的蒙特利尔办公室当了两年的法律系学生,并将在我的理科硕士毕业后回到他们那里完成我的论文(实习)。
理学硕士课程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,法律和金融课程也吸引着世界各地的学生。这提供了有趣的讨论,丰富了不同的观点、经验、价值体系和文化参考。课程在法律和金融课程之间平均分配。法律课程由商法研究中心提供,并与法学硕士学生共享,而金融课程由经济金融学院提供,并与银行与金融、投资管理、金融等理科硕士学生共享。这些课程都是高水平的,不是为了迎合有法律背景的学生而“淡化”的金融课程,反之亦然。虽然这是一个挑战,但它是有益的,并提供了巨大的潜在职业利益。特别是在我们的法律课上,我们有幸聆听了许多客座讲师的演讲,如纽约联邦储备银行(Federal Reserve Bank of New York)前法律总顾问托马斯•巴克斯特(Thomas Baxter)、世界知名经济学家兼伦敦证交所(LSE)教授查尔斯•古德哈特(Charles Goodhart)教授以及显然是Gottlieb和主权债务专家的合伙人李布赫特(Lee Buchheit)。除课程外,我还参加了许多其他经证明非常有趣和有用的可选课程,如金融交易课程和金融课程。此外,我的不同课程都是建立在彼此的基础上的,我觉得我正在从很多角度学习一门不同的学科,包括法律和金融。